為加快推進“四統管”工作,認真落實扭虧脫困實施方案,嚴肅工作紀律,近日,陜鋼集團制訂印發了《積極推進“四統管”工作 落實扭虧脫困方案“十不準”規定》,梳理了組織人事管理、財務管理、生產經營活動等環節突出問題,列明了十個方面的負面清單,為領導干部遵規守紀,盡職履職清晰地劃出了“紅線”。在落實扭虧脫困各項措施過程中,一經發現查實這些違紀違規行為,陜鋼集團將對其進行嚴肅追究。
《十不準規定》為:一、強化對資金、營銷、大宗原燃料、物流統管中管理措施的落實。不準對集團各項決策部署陽奉陰違,消極應付。二、停止增設機構,集團及各子公司凍結人事。不準新錄用人員和突擊提拔干部。三、集團及各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每月下基層工作日不少于10天,要深入一線,了解員工需求,解決實際問題。不準走馬觀花,敷衍應付。四、減少會議頻次,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,要直面問題,以解決問題為目的。不準召開無明確議題和落實措施的會議。五、各級領導干部要集中精力抓好脫困扭虧措施的落實。不準隨意安排外出學習培訓等活動。六、要始終以企業利益為重,嚴守公司商業秘密。不準泄露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信息。七、嚴格按規定履行付款審批程序。不準發生違規付款、付人情款,突擊付款等現象。八、認真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規定。不準違反請銷假外出報告制度,擅自外出。九、各級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,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。不準默許、縱容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,參與企業內部生產經營活動。十、各級黨組織、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在推進“四統管”工作,落實脫困扭虧措施過程中出現的各類違規違紀行為,認真核實,嚴肅查處。不準放任不管、壓案不查,或者干擾、妨礙上級監管部門依規履職。(吉永強)